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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试点 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大众网      发布日期:2021-03-14 06:27:59      浏览次数:3104次

  3月12日,市民政局会同市慈善总会联合召开“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试点推进工作部署会,对全市工程试点启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推动试点工作按照进度稳步开展,确保如期圆满完成2021年市政府“设立100个村社互助基金”民生实事项目。

  济南慈善总会会长徐明梅,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文元,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二级调研员董家武,济南慈善总会领导班子成员,各区县民政局分管领导、慈善总会会长和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徐明梅会长主持。

  会上,济南慈善总会副会长王嘉振宣读了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联合印发的《济南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试点推进实施方案》(济民发〔2021〕16 号),天桥区慈善总会会长张培友介绍了天桥区先期试点的做法和经验。成文元副局长就试点启动工作从提高认识、凝聚合力、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强调,要创新慈善工作需要、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密切基层干群关系的高度,认识推进“幸福家园”工程的重大意义;要紧扣“选点、项目、培训、宣传、使用、督导”六个关键环节,推动“幸福家园”工程稳妥开展;要加强组织领导、争取各级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幸福家园”工程落地见效。最后,徐明梅会长从提升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四个方面,对工程启动进行细致动员部署。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会同市慈善总会积极谋划,强化落实,在市直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各级慈善总会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工程试点工作于去年底正式启动并快速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2020年底出台了由市委组织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济南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实施方案》,组织了覆盖全市各区县的专题业务培训活动,编印了《济南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工作手册》,先期在天桥区进行了试点运作,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完善方案、规范运作,以点带面推动工程顺利实施。

  本次会议是前期市委、市政府动员大会精神的具体贯彻,是《济南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实施方案》的延伸和试点启动的细化安排。进一步推动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总会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工程的重要意义,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化思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共同推动实施好这一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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