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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扬尘办出台线性工程治尘强化措施,长距离作业工程是防治重点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大众网      发布日期:2020-07-15 19:22:16      浏览次数:14195次

  近日,为强化各类线性工程扬尘污染管控,济南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意见》在建设工程基本治理措施的基础上,重点针对线性工程施工战线长、裸露作业面大、易扬尘点位多的特点,制定强化措施。

  线性工程主要是指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公路、铁路、水务水利、园林绿化等长距离作业工程,因其自身特点在施工过程容易出现扬尘污染问题,成为当前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意见》针对各类线性工程的不同特点,进一步细化标准,明确了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治理措施,如:市政(含道路、管线、河道等)工程应分段封闭施工,确需全线施工的须全线封闭,工地周边设置封闭围挡或隔离设施,顶部安装自动喷淋(或高压雾化)装置,确保施工扬尘不向外扩散;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推行高围挡、全密闭化作业方式,现场泥浆外运采用全密闭式运输车;公路、铁路、水务水利等野外工程沿线构配件加工场(厂)、拌和站等集中加工区域和建成区内施工段必须采用围挡全封闭措施;裸露时间3个月及以上的堆土及未施工区域的裸土应进行临时绿化;园林绿化施工树穴、绿化带种植完成后,回填土应低于路沿石5至10厘米,高差达不到要求的须设置挡土板;施工垃圾日产日清,主要干道、重点区域应即产即清等。

  《意见》还明确了各区县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要求进一步提高治理标准,强化监管措施,最大限度控制线性工程施工扬尘污染;严格追责问责,根据督导督查情况,对违反扬尘治理标准的,严格按照《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济南市严格扬尘治理七项规定》追究工程参建各方的责任;对未尽职履责,情节严重的区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责任人由市监察部门视情予以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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