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济南市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西彩石六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征收冻结通告》。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历城区鑫达国有土地,西至彩石供销社,北至西彩石城中村安置房,南至双彩路。
征收冻结通告济(历城)征冻告字[2020]第8号显示,冻结期限为2020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1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