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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疫情时代,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再认识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大众网      发布日期:2020-04-03 09:39:51      浏览次数:9418次

  新冠肺炎疫情,传播者都是以个人、家庭等单元为主的传播路径,作为居民最基层的管理单位社区网格化管理凸显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性和关键阻断功能。社区网格化管理中社区的工作最为繁重。另外作为社区基层的物业公司身在其中,常态化工作不能有一丝马虎。

  目前社区网格化管理和物业公司在疫情期间的服务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社区居民防范及应对意识薄弱甚至缺乏,存在外来人员隐情瞒报或不报,不能很好的配合社区管理人员,再加上社区管理人员不好分辨住户的外来人员,使工作无法有效开展,贻误战机的同时也浪费政府人力、财力。

  2.物业管理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作为最基层配合社区管理的对口单位,疫情期间,市、区政府部门,街道及主管部门等各部门关于防疫工作要求的文件多而杂,要求不一样,个别要求还不切合实际,导致本身就缺人手的物业公司重复工作,甚至造成政府、物业与居民的矛盾冲突,没有充分发挥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手的双向协力作用。

  3.物管行业资金困难、收支部分倒挂。从聊城目前380余家物业公司来看,经营状况一般分为三类:一是有持续开发项目的房产公司下属物业公司,开发企业均能补贴物业部分,占比能到30%左右;20%物业公司自身经营不错,有盈利;另外接近50%企业平时基本维持在生存线上,加上疫情期间投入成本增高,收入难以支撑维护成本。

  4.人工成本大幅增加。春节及疫情期间,物业需要调动一批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增设临时抗疫岗位,加之部分员工非市内人员无法返岗,但仍要支付人工费用。依据往年情况,正常春节假期为7天,但受疫情影响,按照省市政府要求,目前假期已增加为17天,作为劳动密集型及微利生活服务行业,如果全部按照加班计算,将大大加重企业人工成本,企业不堪重负。

  5.物业服务企业无法享受到政府增值税减免等优惠政策。2020年2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8号文件,第五条指出,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而根据财税〔2016〕36号相关文件的分类: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按照该文件,物业服务属于“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并不属于生活服务类,冲锋在防疫第一线的物业服务企业享受不到此扶持政策涉及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建议:

  1.各级政府要加强防疫宣传,让居民配合疫情防控,有问题及时上报不得隐瞒。群策群力呼吁有条件的志愿者,方便辨识就近加入到本社区疫情防护工作中来,解决管控人员缺乏的现状,减少社区与物业公司人员成本的资金投入。

  2.各地市抗疫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改“多头管理”为“多部门协同”,统一制定防控方案与管控的要求,所以上报的报表尽量一切简变易填,协调一致提升社区、物业的防控效率。

  3.住建、财政等部门应给与物业服务企业相应政策及财政支持。疫情防控期间,物业服务企业投入了大量防疫人力、物力,其费用支出不是物业费的法定、合同约定构成,疫情防控仍要继续进行,承担托底的主体应是各级政府。

  4.住建部门协调财政、税务部门将物业服务纳入生活服务范围,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

  5.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加大对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力度,注重发现和总结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企业、先进个人典型,争取广大市民理解、支持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工作。(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宋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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