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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明将启用电子驾照 规定情形下可替代实体证照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大众网      发布日期:2019-12-19 10:43:03      浏览次数:26022次

  半岛记者 尹彦鑫

  出行忘带驾驶证、行驶证怎么办?“电子证照”可以解围。自2019年12月20日,青岛市公安局将正式启用“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3类电子证照,自明年1月1日起将正式启用“货运车辆通行证”电子证照。正式启用后,在路面执法管理、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处理等交通管理规定情形下,都可以使用电子证照替代实体证照。

  电子证照适用范围: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货运车辆通行证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所有人,通过青岛公安微信公众号实人注册、实人认证后,生成的电子证照。电子驾驶证、行驶证、货运车辆通行证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不适用范围:出示非本市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电子信息的;其他需要当场查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纸质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的。

  申领电子证照步骤:关注“青岛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青岛微警务”进行注册、实人认证后,点击右下角“我的”,进入“电子卡包”再次实人认证,即可查看自己的电子证照相关信息,点击“生成证照信息二维码”即可生成实时二维码,向民警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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