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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出台意见促进工业产品消费 首次入选“世界品牌500强”工业企业最高奖500万元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大众网      发布日期:2019-12-15 05:04:44      浏览次数:4547次

  本报12月13日讯(记者 王彬)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减税降费和节约政府开支,增强消费对工业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推动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工业产品消费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对我市首次入选“世界品牌500强”、“中国品牌500强”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新认定为国内首台(套)技术装备,每家单位最高奖励200万元

  我市将依托“济企通”服务企业云平台,建设“济南工业产品信息平台”,提供动态化更新、常态化推广的供需信息服务。定期遴选发布《济南优势工业产品目录》,宣传推广本地优势产品,公布“重大工程项目”信息,采集政府采购相关信息,促进供需对接、产销衔接。

  我市还将建立完善首购政策。支持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首版次软件产品开发应用,建立首台(套)产品应用激励机制,完善首台(套)产品扶持和保险补偿机制。建立《济南市政府首购创新产品目录》,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产业、量子科技等创新产品优先列入。积极推荐我市创新产品列入《山东省政府首购创新产品目录》,使更多济南优质创新企业获得优先投标权。对新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的,按照产品首次销售合同额分别给予研发单位和使用单位10%的奖励,每家单位最高奖励200万元。

  新评定5A国家级旅游景区工业企业奖励80万元

  我市还将支持工业产品线上交易。对年交易额达50亿元以上,且销售我市工业产品交易额占比30%以上的产业互联网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工业企业自建产业互联网平台销售本企业产品年交易额达10亿元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推进“工业+文旅”融合发展,对上年度新评定的5A、4A、3A国家级旅游景区工业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年度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点)和工业遗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首次入选“中国品牌500强”工业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

  我市将实施“三品战略”,提高市场竞争力。

  鼓励创新“增品种”。对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项、20万元/项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30万元/家一次性资助;对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15万元/家一次性资助。

  加强管理“提品质”。对新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对当年牵头制定并获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提升价值“创品牌”。对我市首次入选“世界品牌500强”、“中国品牌500强”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单项冠军产品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获得“济南老字号”“山东老字号”“中华老字号”认定的工业企业,且符合产业资金扶持政策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原标题:我市出台意见促进工业产品消费 首次入选“世界品牌500强”工业企业最高奖 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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