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过节纪律,严防“节日腐败”,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2月1日上午,大桥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印发《大桥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温馨提示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廉洁过好春节,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净化节日风气,切实筑牢廉洁防线。《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春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自觉承担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政治责任,遵守纪律规矩,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高档酒水、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公款旅游、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微信红包、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公款负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通知》指出要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营造一个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春节,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反对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家风;在清正廉洁过年过节上发辉“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其他党员干部切实转变过节风气,崇廉拒腐,杜绝“节日腐败”。
《通知》强调,春节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聚焦‘四风’问题,切实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春节期间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