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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党的领导干部395人!济南晒出正风反腐成绩单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新锐大众·海报新闻      发布日期:2019-01-28 10:54:36      浏览次数:28458次

重拳反腐千钧力——深化改革破冰前行

商河县委原常委、县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英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济南市委巡察一组副组长李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伊世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济南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回眸走过的2018年,一记记反腐重拳强势出击,一件件贪腐案件水落石出,无不彰显出济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改革破冰前行、转化制度优势为治理效能的勇气和担当,也充分体现了济南市下大力气查处腐败、净化政治生态的坚定决心与显著成效。

时光回溯至2018年1月12日,这一天,济南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济南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首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任命市监委副主任、委员。在498名市人大代表、2284名区县人大代表参加的选举中,市、区县11名监委主任均全票当选,依法定程序任命23名监委副主任、45名监委委员,这昭示着济南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掀开了崭新一页。

济南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01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0198件,立案4779件,处分4686人,其中立案查处市管干部37人、县处级干部243人。果断查处了商河县委原常委、副县长张英俊,市委巡察一组原副组长李勇,天桥区公安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伊世金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反腐败追逃防逃,追回外逃人员4人······

全面贯彻监察法,既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又推动监察权向基层、村居延伸,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全面推进监察工作向功能区和基层延伸,3个市属功能区监察工作委员会和141个镇(街道)监察室全部挂牌运行。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探索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措施,让纪律法律永久“带电”,做到“有力度”,济南市采取留置措施48人,已移送司法机关32人。

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担当管党治党重任

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须臾不可放松。

济南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70起,处理609人;济南市共查处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41起、41人,其中市管干部3人;对南部山区扶贫、营商环境等开展专项巡察和检查,发现问题683个,移交问题线索397条;派出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2000件,立案686件;组织济南市13136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19303名科级干部参加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测试,80分以上首次通过率为98.6%和95.1%。

济南市纪委发挥参谋助手、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协助市委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召开“汲取教训、严明规矩、强化担当”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区县党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市纪委常委与40个单位48名党政正职廉政谈话。

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济南市共实施党内问责931起,问责党组织634个、问责党的领导干部39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35起;组织拍摄优化营商环境明察暗访纪实片Ⅱ,在济南市大会播放,针对曝光问题一次性问责15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0起、106人。

这些数据和措施不仅是对2018以来各项工作的盘点,更是2018“年终大考”济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向济南市人民群众提交的一份亮丽“答卷”。

紧盯群众“痛点”难点——直击群众身边“微腐败”

重锤敲响鼓,打靶中靶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也要直击“痛点”,于重点处着力,在关键点发力。

济南市纪委始终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重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切实排解、有效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痛点”问题,加大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低保养老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督促市扶贫办、审计、财政等重点职能部门结合“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产业扶贫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保障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济南市纪委向区县纪委交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批次121件。

济南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351起,处理167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94人,组织处理784人次,移送司法机关65人。其中,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70起,处理4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2人,同比分别增长151.7%、151.5%、69.2%。

制定《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的意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优先处置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对复杂疑难线索实行提级直查,对公安机关在侦案件同步介入核查,对区县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济南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02件413人,立案112件16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9人,其中查处“保护伞”问题68件73人 ······

“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助力护航发展”是贯穿整治基层“微腐败”的“主旋律”;济南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根本,守护民生福祉、保障济南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决心不变、信心不减、初心不改。

铸魂聚气强基固本——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品牌

完成机关49个党支部调整,成立临时党支部16个;举办“清风课堂”和机关夜校13期;实行家访制度,分层级家访在职干部313人次。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更好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坚持从纪检监察机关抓起、从纪检监察干部严起,以党建工作为统领,深入实施“淬火铸剑”工程,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突出党支部政治功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常委同志带头创建“示范党支部”。

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以主题党日为载体开展“重拾初心再出发”系列教育,赴山东党史陈列馆、红旗渠干部学院等开展党性教育;8月31日创造性举办纪检监察系统特殊的“开学第一课”,邀请参加过济南战役的建国前老党员、市纪委退休同志、纪检监察干部子女作报告;5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热血纪检、心怀党恩”义务献血。强化正向激励,207名优秀干部职工被评为济南市纪检监察系统巾帼之星、模范之星、青年之星。

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6期607人次;选调参加上级纪委和市委党校等培训216人次。在济南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27名。严格自我约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行家访制度,分层级家访在职干部313人次,班子成员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156人次。

坚持刀刃向内,净化纯洁队伍,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8件,立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问责15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1人。(记者 申红 张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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