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ert title here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教育
山东出台新建幼儿园标准 幼儿园不得收赞助费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发布日期:2018-12-06 12:19:01      浏览次数:25512次
  今天(3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新标准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项目,均应先规划后建设,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新生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

  据悉,新标准适用于新建全日制幼儿园,改建和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幼儿园规划建设应与居住人口相适应。按照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标准,每3000人—5000人口设置一所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个班。幼儿园每班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另外,在办园经费上,新标准强调,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新生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组织或参与竞赛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幼儿表演、竞赛等活动。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返回首页
更多新闻,欢迎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百灵网官方微信(beelink1998515)
您看完此新闻的心情是
点赞有0人与您观点相同
热点专题
热点新闻
Insert titl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