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时报刊登了《业委会与业主打起“笔墨仗”》一文,报道了在是否驱逐物业、实行自治等问题上,金色雅居北区业委会与部分业主大打“笔墨仗”一事。
如今,业委会又贴出通告,称意见箱内收到业主88张票,其中66票同意驱逐物业,22票反对;并由此得出“有七成居民赞成驱逐物业”的结论。那些没有投票的业主,被业委会视为自动弃权。
然而,业委会的结论引起部分业主的强烈质疑。他们认为,小区里有近500户业主,88张票距离小区业主的半数都相差很远,又怎么能凭其中的66票就把物业驱逐了呢?还有业主表示,当初小区业委会的产生就存在一定问题。其投票结果,自然无法服众。
居民们介绍,该小区在2004年建成,两年后才产生了业委会,“几名业委会成员是由业委会主任指定的。”随后,小区里贴出公示,当时没有人对此提出质疑。居民们解释,小区业委会成立之初,他们对于业委会的成员们不太熟悉,所以就没人对公示表示质疑,“毕竟有热心人打理小区事务也是件好事。”
居民们称,随后的日子里,业委会无功亦无过,直到最近酝酿小区自治的问题,才与部分业主产生了矛盾。双方找不到很好的解决途径,干脆就各自在小区布告栏粘贴“通告”,打起了“笔墨仗”。
业委会和部分业主争得不亦乐乎,小区物业则做好了随时撤离的准备。历城建源物业管理中心主任田女士说,他们将根据业委会的来函做出决定,“初步定下的是在本月末撤离。”
投票箱里的88张票能否代言小区500户业主?新《物权法》针对“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明确规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因此,部分业主表示他们将继续寻求有关部门的介入,阻止小区物业的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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