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时速85迈的小货车,8月份却因时速112迈行驶超速违章,沂南一车主为车子“违章”喊冤。对此,沂南交警部门表示,违章资料是仪器探测的结果,如有质疑,需向上级部门反映。
今年9月份,在沂南县一沙发厂上班的武先生到交警部门对驾驶证进行年审,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他,由于8月份一次违章未处理,不能进行年审。武先生很纳闷,自己怎么会违章呢。没想到查询的结果让他更吃惊,竟然是因小货车超速行驶,速度达到了112迈。
武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买小货车时就被告知,“车子最高时速可达85迈”,后来跑运输过程中,自己无论踩多大油门都没跑到过这个“最高时速”,怎么可能违章超速112迈。
武先生随后开着自己的小货车,拿着车况资料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当时工作人员检查后表示,车子虽然跑不到“违章”资料显示的结果,但由于是仪器探测客观原因,不属于人为因素,他们也无法处理。
8日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沂南县交警部门,违法处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由于违章资料是仪器探测的结果,这些仪器属于临沂市交警支队统一安装管理,他们没有权利更改,如果武先生对此质疑,可向交警支队提供相关证据资料,由交警支队落实处理解决。 (记者 张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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