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省教育厅出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近视眼发病率、体育达标率等学生身心健康指标列入教师评价指标中。
本次征求意见稿将教师评价的内容分为6个一级指标,即:职业道德、工作量、工作表现、专业发展、育人效果和合格率。 其中,“工作表现”评价中的“考察教师与家长和学生的沟通、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帮助学习或发展困难学生等情况”以及“育人效果”中的“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近视眼发病率、体育达标率等情况”格外引人注意,这意味着学生综合素质及全方面发展将真正成为衡量教师工作的“标尺”。
在新的评价指标中,还将考核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等情况;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和批改等情况;学生在学习、行为等方面的习惯养成情况等。另外,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出现严重教学事故、从事有偿家教的将被视为不合格教师。
今后,教师的评价工作还将吸收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评价结果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也可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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