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6日讯 9月28日本报刊发《济南黄河大桥该不该继续收费》一文后,迅速引起广泛关注。近期不少市民通过不同途径向党报热线反映,大多数人认为:济南要均衡发展,必须突破北部这个瓶颈,黄河大桥通行费不该再收了。
市民赵先生来电表示,收通行费问题根本没必要讨论。赵先生表示,国务院早有规定,政府投资修建的道路不能收通行费。济南黄河大桥是由省政府投资修建的,既不属于贷款修路,也不属于经营性公路,将其划归山东基建作为该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允许其收取通行费,本就是值得商榷的行政行为。交通部批复授权其18年的收费经营权,也是不该的,根本不适用“法不溯及既往”这一原则。大桥收费站对济南“北跨”战略实施造成的不利影响显而易见。赵先生曾作为第十届山东省人大代表就此问题质询相关方面,当时有关方面也以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是股份制公司,取消收费牵涉股东利益等借口为由,拒绝取消收费。
在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十届委员会委员霍孟友、民盟山东省委分别在《建设大济南,整改市区内部公路收费站》、《关于加快“北跨”步伐建设省会“大济南”的建议》等提案中提到大桥收费站阻碍济南“北跨”战略实施的问题,呼吁取消过桥收费,使黄河以北的济阳、商河两县和天桥区部分更容易接收省城济南辐射。霍孟友还希望检查“大济南”区域内现有收费站的收费年限和投资回报,达到国家法定收费年限或已收回投资成本的收费站,应予撤销;一些收费站如果确有存在的必要,可以考虑迁建到“大济南”的边界路口,对本地没有走出“大济南”市区的车辆予以特别照顾。
本报稿件被新华网、腾讯网、舜网论坛、天涯论坛等多家网站、论坛转载后,也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网友“热爱泉城的济南人”表示,北部成了济南发展瓶颈。“过河就交钱,谁还去那里发展?据说仅济阳一个县,每年来回执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就要在此支付‘买路钱’近千万元。一听说进出市区还要交‘买路钱’,前来洽谈投资的客商便望而却步。商河县同样未能幸免。政府从大桥获得的财政收入,能抵得上整个黄河以北总的发展带来的财政收入吗?”网友“神针王”认为,黄河两岸的人过黄河,就等于一家人从北屋到南屋或从南屋到北屋一样,收过河费简直是岂有此理。
一位未署名的网友虽同意收费,但表示“要符合国家法律,要有法定年限”。网友“四牛”表示,如果大桥宣布不收费了,寿命可能要缩短很多,应该允许收费维护大桥。但不少网友对此难以认同,有网友质问:“收费都干啥了?晒晒账目。”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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