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6日讯(记者 曹雷 通讯员 赵奎芬)我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准入标准调整后,目前已有首批4户家庭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核准通知。
今天,记者从天桥区房管部门了解到,自9月22日开始,我市2008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准入标准做了调整,范围扩大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无房家庭和低收入无房家庭且申请人为孤寡老人或者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各区房管局于26日开始受理申请。为让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天桥区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依据相关的家庭信息,及时通知他们前来办理手续,截至目前已有4户家庭的申请核准完毕,成为新标准实施后,我市首批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核准通知书的家庭。根据有关规定,房管部门受理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的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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