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称:根据2007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和成人高等学校“红”、“黄”牌核定标准,现将已确定的2008年“红”牌(含自行停止招生)成人高等学校名单予以公布。
按有关规定,被确定为“红”牌的成人高校不得安排招生。对其中连续三年被亮“红”牌的成人高校,主管部门原则上应报请有关部门撤销其建制。
近年来,随着成人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部分成人高等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趋于紧张,管理不严。希望有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保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质量不断提高。
2008年“红”牌成人高等学校共63所,其中包括山东的6所:山东电力职工大学、山东省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济南市职工大学、山东省滨州教育学院、山东省济宁教育学院、山东省菏泽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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