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下旬,济南市民韦女士曾在建设银行的营业网点购买了5万元的泰康人寿放心理财终身寿险,业务员当时承诺利息比国债还高。最近,她退保时却发现不但没有利息,连本金也折了。最终,保险公司退还了她的本金,并支付了一定的利息。
泰康人寿方面称,该公司与建设银行有合作关系,并签订了合同。韦女士也说,当时她觉得在银行里销售的理财保险有保障,所以才放心购买,银行应该担负一定责任。
昨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工作人员说,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属于共享客户资源。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可以获得经济收益。每笔保费,银行收取的费用在3%左右。他们也在加强对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培训和管理,夸大保险收益是不允许的。出现类似韦女士的情况,银行应该积极协调保险公司解决。
山东方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斌说,保险公司在银行营业大厅里卖保险,银行就有管理责任。如果业务员夸大宣传,银行方面就有义务对客户进行提醒。如果银行没有尽到提醒义务或者默认业务员的夸大宣传行为,就有共同误导客户的嫌疑。一旦出现问题,客户可以要求银行承担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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