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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启动后,居民踊跃参保。但在参保登记过程中,有不少市民存在这样那样的疑问。为此,市劳动保障部门对这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市民也可拨打12333具体咨询。
人户分离,如何参保?
我市由于旧城改造,导致部分群众出现人户分离的现象。这部分居民在参保登记时必须到原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办理时需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红底免冠照片1张。
特殊群体参保需要啥证件?
对一些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医保登记时要求提供证件,具体为:
1、年满18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且无职业、无收入、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需提交户口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业证明。
2、重度残疾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所载明的重度相应等级。
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4、证件丢失的,应由原发证部门补发或出具证明。未及时提供补发证件或有效证明的,按普通居民缴费。
5、重度残疾人员、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和其他非从业居民须带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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