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郑州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的负责人透露,经济适用房的保障范围可能会有所调整,单身无房人员的申购起始年龄将从目前的28岁提高到30岁。
按照2005年11月开始实施的《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单身无房人员,只要年满28岁、在郑州市建成区内常住户口满3年以上,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倍的,可以购买一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经济适用住房。
“今后,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范围将有所调整,单身无房住户的年龄可能会调整到30岁或者更高,而在郑州市建成区的户口年限也可能会超过3年。”郑州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的负责人说。
据悉,从今年6月份第四期经济适用房摇号开始,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暂停接受市民申请经济适用房,至今没有接受新的申请。“暂停接受申请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郑州市房管局正在着手成立郑州市住宅公司,该公司将全部接管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的建设;二是郑州市正在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要依据这两方面的情况来对《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